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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食品检测分析设备采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6 09: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             招标编号:闽建发采购【2015039               

二、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请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             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      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莆田市政府采购网(pt.fjzfcg.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

2、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2015 9  10 日~2015 10  9(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答疑时间:2015 9  17  日上午9 00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5 10 9 日上午9: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             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地点:莆田市梅园路中段第19601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市政广场南片区D)。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五、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2770

2)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45010102200029333

 

七、本次所有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pt.fjzfcg.gov.cn:8081)”注册,且应在“资料下载”中下载“CA控件及供应商标书制作工具”进行网上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前提交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纸式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供存档使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另外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投标人在递交纸式投标文件时还须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卡到开标现场,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的、未携带的或所携带的CA卡未能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九、     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十、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十一、           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莆田市政府采购网(pt.fjzfcg.gov.cn:8081)、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梅园路中段第19601

联系人:小彭、小黄

电话/传真:0594-2338335

邮箱:fjjf233600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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