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审计局2015年公开招标聘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澄清及更正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审计局委托,就郑州市审计局2015年公开招标聘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及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5年8月1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原因现发布澄清及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审计局2015年公开招标聘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及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5】X-068
原公告日期:2015年8月19日
原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
二、澄清及更正信息:
1、招标文件第32页“1、完成项目情况(25分)”做如下说明:
(1)若一份合同包含多个项目,成果报告和定案表是按项目分开,且合同中的项目名称与对应的成果报告、三方定案表中项目名称一致,可视为多项业绩。
(2)若签订的合同为服务期限合同,不显示具体项目名称,则每个项目还需提供由委托方出具的项目委托书,方能计分。
(3)若同一个项目的成果报告和定案表分开为多个部分,也只能按一个项目计算业绩。
2、招标文件第33页“2、2014年企业盈利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以缴税凭证为准)”修改为“2、2014年企业盈利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以纳税证明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第10页17.2款中的“内外层封袋”修改为“封袋”,第11页17.3款中的“外层封袋” 修改为“封袋”。
4、招标文件第19页“投标函”正文第二行中的“项目名称”是指郑州市审计局2015年公开招标聘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及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项目。
5、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15年9月22日9:30时”修改为“2015年10月10日9:30时”。
三、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审计局
地 址:郑州市嵩山路10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1-671862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八楼810房间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5928319
传 真:0371-65954595
电 邮:hnjdzb6@126.com
说明:投标人请将此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传真:0371-65954595或者将扫描件发至:hnjdzb6@126.com。
郑州市审计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