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底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底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XH-2015-104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底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兴苑街1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578526 联系人:安然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栋3单元25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99
采购数量:A包: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预算金额:677000元;B包:生化分析仪、平板DR及X射线机 预算金额:973000元。
采购用途:卫生医疗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底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投标人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则必须具有;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相应证书、厂家授权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栋3单元251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联系方式:0311-80872199
传真电话:0311-80872177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087215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