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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6 10: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 汤财招标采购【201552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汤阴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416207元 

招标内容:监控设备及办公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16 日至2015年 9 月 22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本售2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代表的,提交法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6、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 10 月 10 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汤阴县精忠路东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372-6207091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东段沃金国际9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2-2253808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常先生

电  话:0372-3802630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将进行          项目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

7、授权人身份证;

注: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一套,留交易中心存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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