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GZCG-[2015]3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新颖
项目联系电话:0316--8828668转60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东街71号
联系方式:刘秋红 137003644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新颖 0316--8828668转604
代理机构地址: 大厂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一级、特级资质除外);3、投标人须取得2015年度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准入资格;4、省外企业须办理进冀备案手续;5、投标人报名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进冀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建筑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及项目经理安全B本原件。6、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三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不予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