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广告媒体发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弥勒市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广告媒体发布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云润招(2015)HH-55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弥勒市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广告媒体发布采购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2.3项目规模: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片区发布弥勒旅游宣传(含制作费及一年使用费)。
2.4计划投资:180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交货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是提供一站式全媒体服务的广告公司、传媒机构,具有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片区广告媒体发布的代理权;
3.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的业绩,提供正在实施项目资料和近三年(2012-2014年)已完成的同类项目资料。
3.4供应商需提供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6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广告投放方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供应商需缴纳贰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需加盖法人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平台、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网、弥勒市人民政府网、阳光弥勒网站政务局公告公示栏目、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王宏波
电 话:13408955919
传 真:0873-618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