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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偃师市城关镇新寨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7: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偃师市城关镇新寨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偃师市城关镇新寨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2招标编号: DSEC-2015-39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地点:偃师市境内

2.6工程质量要求:

     一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8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寨安置小区室外工程,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

     二标段:热交换站工程:该工程位于小区内2#楼地下室,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热交换站一次网供回水、热力入口、热交换机组、二次管网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正在承建的项目,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4912015831),二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生产设备厂家、安装公司、市政公司也可报名。

3.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5 投标人应提供201211以来至少3份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附合同、中标通知书)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次序确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9 16 日至2015 9 22 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500/份,图纸200/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1016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话:0379-65070059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

联 系 人:杨先生

    话:15038659139    0379-63633938

    箱:3120102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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