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耗材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9: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耗材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耗材协议供货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杨依莎

项目联系电话:628361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浜路15号

联系方式:水晶 626862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丹、杨依莎 021-62836126;13917282762;1502682026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番禺路222弄5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30 至 2015年09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番禺路222弄5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番禺路222弄5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委托,对其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耗材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耗材协议供货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保健中心耗材进行采购,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耗材清单

包件一: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包件二: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非灭菌)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并具有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若非生产厂家,投标人具有产品销售的授权;

  • 报名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在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生产销售企业需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GMP证书;非生产企业(即销售代理商),需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GSP证书,同时必须提供产品销售授权委托书或销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公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2015 年9月16日~2015年9月2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时,报名的同时递交以上资料。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时

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番禺路222弄51号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丹、杨依莎

   联系电话:021-62836126;13917282762;15026820261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13:30之前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八、招标单位信息

招 标 人: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详细地址:上海市金浜路15号

邮政编码:200335

电话号码:62686286

联 系 人:水晶

   九、招标代理单位信息

招标代理: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番禺路222弄51号

邮政编码:200052

联 系 人:张丹、杨依莎

电话号码:021-62836126;13917282762;15026820261

传真号码:62835300

电子信箱:zhaobiaozu5@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