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石家庄高新区第四小学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石家庄高新区第四小学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X(GK)15032;GX(GK)15033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S-2015-ZC126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石家庄高新区第四小学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高新区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188515 范邦军(高新区公安分局);15533656751 张东亚(高新区第四小学)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商务大厦D座14楼1406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998285 |
采购内容:一标段:侦察取证设备(一批);二标段:多媒体设备(6套)。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 10天/标段。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1.在工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 经营范围包含刑侦设备或勘查器材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具有相应供货能力、能合法销售和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报名; 4.主要产品(微光及红外夜视取证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光纤窥视镜)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授权一家授权代理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1.在工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具有相应供货能力、能合法销售和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报名; 4.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家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6日开始(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商务大厦D座14楼1406室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一标段、二标段:凭营业执照(副本)、厂家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以上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政府采购开标室(石家庄汾河道63号,天山大街与汾河道交叉口东行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剧晓静 |
联系方式:0311-83998285 |
传真电话:0311-83998285 |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