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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平原路(310国道—建设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7: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商财采代[2015]21-2

本招标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平原路(310国道—建设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

2、工程地点:商丘市平原路(310国道—建设路)

3、招标内容: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监理服务

4、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二、投标人、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12年以来有市政道路工程2000万元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派项目总监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2012年以来有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2.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出售起始时间:请于20150915201509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逾期不予办理。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商丘市商字往东150应天花园C8楼东2室;

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不负责邮寄);

3.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本,售后不退;

3.5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业绩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前来报名,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场并拍照留存)

3.6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提供有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必须有企业法人及拟派往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购买标书联系事项

招标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0-27088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陈女士

电话:0370-2226899

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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