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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平原北路(310国道—建设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7: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商财采代[2015]21-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平原北路(310国道—建设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施工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丘市平原北路(310国道—建设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商丘市平原北路(310国道—建设路);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主项资质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2012年以来承接有市政道路工程2000万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开标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3.4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提供有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查询人员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915201509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参加报名;

4.2 报名地点:商丘市商字往东150应天花园C8楼东2室。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4.3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不负责邮寄);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本,图纸:1000/套;售后不退.

4.5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派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考核B证、企业一个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前来报名,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要求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报名,并拍照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0-27088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人:孙先生、陈女士

  系 电 话:0370-2226899

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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