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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关于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400吨/天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6: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关于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400吨/天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400/天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400/天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2项目编号:PZC2012-3150Ag-26291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内的所有内容。 包含:1、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池;2、污水处理项目-综合站房;3、污水处理项目-电气工程及工艺部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相关规定;

3.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1511-2015831社会统筹养老金证明,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201511-2015831社会统筹养老金证明;

3.6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2年以来财务审计报告)。

3.7持有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由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8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5 9  16 日至2015 9 22  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 9  22 日下午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

4.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宗先生      联系电话:0375- 3399237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15333757890

     联系电话:0375-6186606  7010888   电子邮箱:chengjianpd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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