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监狱手持对讲机、中继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手持对讲机、中继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GK2015-224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监狱手持对讲机、中继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手持对讲机、中继台一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 15:00~18: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403 (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警用产品经营范围,提供公安厅警用产品销售批复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警用产品销售批复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要求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南阳市监狱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73454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