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海宁东新城商务中心智能设备及控制系统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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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9-1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宁东新城商务中心智能设备及控制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NHCG20150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智能网关、智能开关、窗帘智能化等设备及软件(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相关产品的经营范围。 七、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2015 年09月22日下午17:00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08:30-11:30, 13:30-17:00。 八、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招标代理人审查符合要求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14时30分 十、投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编入正本),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应于2015年09月30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的形式交至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十三、采 购 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力洋镇金海东路5号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EMAIL:675603960@QQ.COM 本次招标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户名: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账号:3850201001000647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