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丰县冬季取暖煤供应商资格入围
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对“2015年东丰县冬季取暖煤供应商资格入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东丰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年东丰县冬季取暖煤供应商资格入围
二、招标文件编号:DC2015-014
三、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具有煤炭经营范围许可合格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及报名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合格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1日的8:30-11:00至13:30-16:00时,到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一楼西侧采购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5年10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将资质证明文件及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质证明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10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爱琴湾假日酒店七楼会议室(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公开进行,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
七、发布媒介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政府机关事业管理局
地 址:东丰县东丰镇东风路29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37-6223705
代理机构: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地 址:东丰县东丰镇东风路293号
电 话:0437-655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