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桐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来宾市发展和改委委员会以金发改投资〔2015〕8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现就金秀瑶族自治县新艺污水处理厂的金秀县桐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秀县桐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
二、项目编号:【2015】金秀政采GZ第5号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金秀县桐木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一批,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货物采购有关规定的供应商。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在发布公告后自然人均可登录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 )获取招标文件,自然人也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2015年10月10日上午8时整至9时30分)向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未交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2015 年10月9日 17 时 00 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三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 2015】金秀政采 GZ 第5号)
开户名称: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 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10日9时30分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东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年10月10日9时3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东二楼】公开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金秀瑶族自治县新艺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1351752562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772-4224299 18290109333
传真:0772-4224599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772-6215667。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