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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需荥阳市人民医院整体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6: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为解决荥阳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供求矛盾,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荥阳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决定实施荥阳市人民医院整体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为:荥财公开招标[2015]第81号。本项目决定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市政府授权,由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市卫计委”)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投资人。现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下称“申请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荥阳市索河路与河阴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4552.15m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16234.74m2),总建筑面积为152456.42m2,床位数800床,停车位1724个。

项目分两个阶段建设,其中第一阶段建设内容包括1#病房楼、医技楼、感染楼、综合站房、部分地下停车场(整体计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的一半),合计建筑面积为86015.08m2,计划建设期为2.5年,运营期9.5年;第二阶段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医技楼、门急诊楼、剩余的地下停车场、污水处理站,合计建筑面积为66441.35 m2,计划建设期为1.5年,运营期8年。

2.2 项目投资

根据荥阳市财政评审结果,本项目总投资合计约为64248.54万元。其中包括勘察设计费用为1252.69万元,征地拆迁费用为1287.52万元,工程建设投资概算为61708.33万元。其中第一阶段建设投资为31490.65万元,第二阶段建设投资为30217.68万元。其中,1#病房楼1-4层建设资金(目前预计325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转贷资金1950万元和荥阳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300万元)由政府负责出资。

2.3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经荥阳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授权,由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市卫计委”)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本项目将由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由中标人与荥阳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投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标人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城投公司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资本金暂定为项目投资额的30%,约为人民币1.9亿元。招标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期限初定为12年,其中建设期为4年,运营期自项目第一阶段完工交付使用起至特许经营期结束。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1#病房楼1-4层建设资金由政府负责筹集)、建设,并在建设完成后将项目设施交付给荥阳市人民医院(下称“市人民医院”)使用,并提供包括安全保卫、保洁、绿化养护在内的指定后勤服务。

项目公司通过收取相应可用性服务费和后勤服务费弥补投资及运营成本,获得合理收益。

3. 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成员限定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建设企业或金融机构或医疗运营类企业,联合体需确定一个成员为牵头人。

3.2 申请人须具有现行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申请人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5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4 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银行存款。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3.5 提供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承诺贷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的贷款意向书。

3.6 申请人在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含15万平方米)的投资或建设类似项目(限医院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为准。

3.7 投资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3.8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 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可应招标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投标。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 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1日,每天9:00~11:30, 14:30~17:00。

5.2 报名地点: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7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3 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 申请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两份、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两份、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两份(合同、中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以上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申请,除需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联合体共同投资协议。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应为一式六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五份副本、U盘等,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并应一并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9:30前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之前派人送达资格预审文件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 其他说明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荥阳市财政局网》发布。

招标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发布更正公告。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荥泽大道与繁荣路交叉口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0371-646511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7楼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371-6098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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