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刘家峡库区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永靖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刘家峡库区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LXZC 2015-307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主要设备 | 备注 |
1 | 在线常规五参数分析仪(温度、溶解氧、PH、电导率、浊度) | 1套 |
| 原装进口 |
2 | 在线氨氮分析仪 | 1台 |
| 原装进口 |
3 | 在线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 1台 |
| 原装进口 |
4 | 采水系统 | 1套 | 进口潜水泵、采样装置、管路 |
|
5 | 配水系统 | 1套 | 沉沙器、除藻装置、配水系统 |
|
6 | 辅助系统 | 1套 | 空压机、过滤器、机柜、空调、废液回收器 |
|
7 | 控制系统 | 1套 |
| |
8 | 防火、防盗视频监控装置 | 1套 |
|
|
9 | 辅助工程 | 1套 | 采样点观测平台、维护通道,仪器室保温、通风和地面防水防腐蚀处理、监测废水处理、清水压力容器灌等。 |
|
采购预算:95万元
注:采购内容包含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本招标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能保证货物长远售后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人应具有进口环境监测仪器配件、试剂、及技术培训服务的能力。
4、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产品(在线常规五参数分析仪、在线氨氮分析仪、在线高锰酸盐分析仪)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
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政府采购交易科。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费: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免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 0101 3577 9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靖县环境保护局 孔维强
联系电话:13830131860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张晶瑞
联系电话:18693198355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联系电话:0930-6220056
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