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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ZFCG2015G10117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5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进行河北省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民政局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安防壹级资质证书(要求河北省备案,外地资质须出具衡水市公安局备案证明);6、投标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10、非本地企业投标本项目须具有在本地注册两年以上的分支机构;11、企业简介。(以上资质及证明采购报名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毕后30个日历日内甲方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验收,在建设项目通过专家验收后,自验收报告签署后30个日历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5%,自验收报告签署一年后运行平稳,30个日历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

报名时间:201591620159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清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现场踏勘: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时间为2015923日上午9,地点:衡水市民政局,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51013日下午1430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1314时30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 0318-6662216   

2、项目商务部分: 0318-2351896  吴春喜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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