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荔浦县公园大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荔浦县公园大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规定,现就荔浦县公园大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荔浦县公园大桥设计采购;
二、项目编号:LPXGKZB2015-049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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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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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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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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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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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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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公园大桥设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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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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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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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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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有法人资格,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无相关违法行为。
5.2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或道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6.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1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6.2地点:荔浦县荔城镇荔松路34 号;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此函时间必须是本项目公告之后时间)、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能反映2015年1-8月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页或县级以上养老保险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费缴纳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正。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10月9日下午16时30分前到达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账户,(户名: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开户行: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3427012040003256)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9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荔松路129号四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15时10分至15时3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9日15时30分开标。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73)6987235;传真:(0773)6987235 。
十三、招标管理机构: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管理站;联系电话:(0773)6987235
招标人:荔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管理站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