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教育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GS-20150721G)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明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教育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GS-20150721G)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明县教育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GS-20150721G)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GS-20150721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7031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明县教育局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宁爱街
联系方式:张站长134710516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0771-557031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90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明县教育局的委托,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GXGS-20150721G
三、采购组织类型:招标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专用设备一批,共分为A标、B标、C标、D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5 日至2015年9月 2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5:30至17:30。
八、发售地点: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902号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查询日期必须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 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每个分标12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 5日17时正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现金等形交交至:账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南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南宁金湖支行
银行账号:20016201040009819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 6日下午 15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8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 6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十三、业务咨询:
业主单位:宁明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站长 联系电话:13471051667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宁爱街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771-5570317
地 址: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902号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5日 09:30 至 2015年09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902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