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5] 49号;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设一个标包:客用电梯2台。采购预算上限: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具体要求及参数见采购文件;
四、本次招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必须是国际知名品牌电梯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代理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为独立法人机构,应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许可证,其代理的电梯设备生产商须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并提供生产商的代理授权书;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电梯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经销代理商(2)报名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原件。
7、中标单位不得将货物转包或技术转包;
五、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楼15楼)。
报名联系电话:0374-6175225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 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自行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领取,不再另行通知(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七、报名须知: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乘客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许可证;
经销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商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原件或经公证过的公证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许可证、生产商的代理授权书;
如为联合体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以上证件除验原件(经销商可提供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原件或经公证过的公证件),留存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到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现场提交原件备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葛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