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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5-10734号信息--2015年办公用纸定点采购公开招投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财政局委托,对2015年办公用纸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者由生产厂商指定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
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年办公用纸定点采购
2、招标编号:shcg15-1073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第1包:低档复印纸;
第2包:中档复印纸;
第3包:高档复印纸;
第4包:胶版印刷纸;
第5包:再生用办公用纸;
第6包:再生新闻纸。
4、交付地址:交付/服务地址:上海市(包括郊区、县)。
5、交付日期:在签订合同的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对位于松江、奉贤、金山、青浦、嘉定、宝山、浦东、崇明的买方,在签订合同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08日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厂商授权书(或生产厂商资格声明)和投标品牌注册商标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提出开通网上投标申请。 申请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样品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场送达上海市大连路515号,迟到或不符合要求的纸张样品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电子投标系统提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采购中心会议室。
凡愿意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可凭网上投标回执准时出席。网上投标成功的投标人,不出席开标会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后通过数字认证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电子投标系统”,下载开标记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082
联系人:黄惠
电话:021-35968036
传真:021-35968055
Email:huanghui@sh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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