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底张乡磨头桥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09: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宁县底张乡磨头桥新建工程 已被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底张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底张乡磨头桥新建工程;
2.2 招标编号:HNQSZB20150377;
2.3建设地点:洛宁县底张乡;
2.4建设规模:2-13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梁全长32.04米;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约630446元;
2.7计划工期: 6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企业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
3.5 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2015年 9 月 15 日至 2015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409)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法人代表持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另带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 月 14 日上 午 9 时3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底张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1717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2区311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379-63245316 15236165067
本招标项目 洛宁县底张乡磨头桥新建工程 已被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底张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底张乡磨头桥新建工程;
2.2 招标编号:HNQSZB20150377;
2.3建设地点:洛宁县底张乡;
2.4建设规模:2-13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梁全长32.04米;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约630446元;
2.7计划工期: 6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企业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
3.5 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2015年 9 月 15 日至 2015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409)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法人代表持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另带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 月 14 日上 午 9 时3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底张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1717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2区311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379-63245316 1523616506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