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的指挥中心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吉林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表,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指挥中心改造工程
2.2采购内容:共3个包。
第一包:110指挥中心拆改工程
第二包:音响、空调设备采购
第三包:电脑、监控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龙潭区西安街滨江路2-1号
2.4第一包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日。
第二包计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第三包计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5投资额:970010元
2.6资金来源:财政。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1第一包投标人根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承揽范围按新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相应级别承揽),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第二包、第三包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第一包投标人持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小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件(彩色扫描件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第二、三包投标人持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件(彩色扫描件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805开标室。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
地址:龙潭区西安街滨江路2-1号
联系人:郑龙宇 电话:0432—624065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房思彤 电话:0432-6208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