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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山县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烟墩镇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8: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烟墩镇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山县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烟墩镇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66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4270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灵山县财政局内

联系方式:曹恒悦 0777-64285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777-6427067

代理机构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灵山县。

2.2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 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0.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要求及须提供的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企业如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管理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预算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上岗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报名时间起前3个月以上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所属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7)单位介绍信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资料合格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须携带原件核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4.购买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购买时间:2015年 9 月14 日至 2015 年 9 月 18 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购买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每份(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要求及须提供的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企业如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管理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预算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上岗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报名时间起前3个月以上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所属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7)单位介绍信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资料合格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须携带原件核查。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0月9 日9时30分。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厅)。

7.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灵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曹恒悦

     电话:0777-6428569

     地址:灵山县财政局内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77-6427067   传 真:0777-6427067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8.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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