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东丰县国土资源局所需的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东丰县国土资源局。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1.2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1416/1-4
1.3 任务通知书编号:2015-219-1
1.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5规划日期:具体进度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1.6工作范围:主要工作包括权属调查、地籍与房产测绘、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设、质量检查、成果汇总等。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保证能通过国家、省相关部门验收。
1.8标段划分内容: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第一标段:那丹伯、黄河镇、沙河镇,区域面积1909.44公顷(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第二标段:东丰镇、大兴镇、二龙山乡,区域面积2597公顷(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第三标段:猴石镇、杨木林镇、拉拉河镇,区域面积1589.75公顷(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第四标段:横道河镇、大阳镇、小四平镇、南屯基镇、三合乡,区域面积5247.67公顷(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各投标人可针对本招标项目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某一投标人同时为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先后顺序选取排前的一个标段,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中标资格按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顺延。中标资格确认中出现此情况的,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地籍测
绘专业、房产测绘专业);
2.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2.4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 18日,每日8 时30分至11时, 13 时至16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源市人民大街630号永辉大厦10楼10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5年10月9日13时前送达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金额为3万元;第二标段金额为6万元;第三标段金额为2.8万元;第四标段金额为8万元。在2015年10月8日15时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4.3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10月9日13时在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东丰县药业大街350号
联系人: 周主任
电 话:0437-621390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源市人民大街630号永辉大厦10楼1016室
联 系 人:马兴龙
办公电话:18643706352
传 真:0437-3396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