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地方税务局电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地方税务局电路改造工程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5-214号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东丰县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地方税务局电路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1415
2.3 工程概况:建筑、装饰、电气等工程。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0月 21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11月 20日,工期3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吉建招【2015】4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工程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相关专业)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 9_月_14 日至 2015 年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_11 时,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人民大街630号永辉大厦10楼1016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0.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丰县地方税务局
地 址: 东丰县药业大街427号
联系人: 孟凡伟
电 话: 0437-5067123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630号永辉大厦10楼1016室
联 系 人: 马兴龙
办公电话: 18643706352
传 真: 0437-3396833
监督部门: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7-6212808
2015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