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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信息中心机房建设及搬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吉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受业主吉林市中心医院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信息中心机房建设及搬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2采购内容:中心机房建设及搬迁升级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吉林市中心医院。

2.4工期:签定合同后2个月内。(其中设备要求签定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

2.5资金来源:自筹。

2.6采购预算:1293.38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

3.3招标要求投标人根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标准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承揽范围按新资质标准中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相应级别承揽)

3.4投标人应具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5业绩要求:

机房建设要求近三年(2012-2015年)至少具有一项800万以上机房建设项目,提供合同原件及证明联系人电话;

3.6报名要求项目经理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914日至20159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业绩(合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0131400,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解放西路16号)804开标室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王健   电话:0432-62167106 

地址:吉林市南京街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

联系人:颜雪竹    电话:0432-6208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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