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区大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区大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建设项目已经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大屏幕建设工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2招标范围:昌邑大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建设、船营大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建设、高新大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建设。
1.3建设地点:吉林市。
1.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拟派的施工人员须是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LED拼接屏工程从业资格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ISO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3C、CE、ROHS证书;
3.4提供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提供LED灯管等相关元器件生产证明或授权书;
3.5吉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3.6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外埠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三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为拟投标品牌)、施工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设备检测报告、LED灯管等相关元器件生产证明或授权书、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ISO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3C、CE、ROHS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801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11000元。
七、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37号西1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32-624080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紫御江城门市1-109号
联系人:杜言迪 电话:0432-62681508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