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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西石桥村至黄陀村乡间道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6: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定市清苑区石桥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清苑区西石桥村至黄陀村乡间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西石桥村至黄陀村乡间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JSJSA-2015-3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江

项目联系电话:0312-710712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定市清苑区石桥乡人民政府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石桥乡

联系方式:张海江 0312-71071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倩 0311-68025343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裙楼20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3.45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5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代理机构室(清苑县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清苑县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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