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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亭园围栏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6: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亭园围栏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亭园围栏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S2015G0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700172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

地址:哈尔滨市闽江路222号

联系方式: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闽江路22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编号:ZS2015G094

二、项目名称: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亭园围栏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围栏采购(以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毕达到技术要求和使用功能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六、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法人,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围栏交通设施等)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C、投标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招标内容中产品的制造商对其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委托代理协议中需体现产品内容);D、投标人需提供亭园范围内涉铁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施工同意函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仅需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612室)购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7617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4日 16:38 至 2015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闽江路222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民航路32号汉庭宾馆后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的委托,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香坊中国亭园管理处亭园围栏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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