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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人民路东延及东环立交桥路基路面道路建设工程、中山大道(陇海铁路高架桥至庄周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7: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民权县人民路东延及东环立交桥路基路面道路建设工程、中山大道(陇海铁路高架桥至庄周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5BHN- 1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权县人民路东延及东环立交桥路基路面道路建设工程、中山大道(陇海铁路高架桥至庄周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权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民权县人民路东延及东环立交桥路基路面道路建设工程、中山大道(陇海铁路高架桥至庄周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民财采购(2015) 134 号
2.3、建设地点:民权县境内;
2.4、建设总规模:全长1609.5米;
2.5、工程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7、工 期:第一标段180日历天,第二标段6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二个施工标,一个监理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人民路东延及东环立交桥路基路面道路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中山大道(陇海铁路高架桥至庄周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
第三标段:监理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许可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申请。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监理标: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信誉良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监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5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条件:本单位注册的具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质,无在建工程,有类似工程业绩。
3.6报名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公告发布之后)。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两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一 个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受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应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交纳证明原件(注明查询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月 14 日至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整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2402室(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简介,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注册建造师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列表并附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告知函。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前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070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君益
电话:0371-65335639 0371-55621206-801
电子邮箱:bjgthn@163.com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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