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201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7: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灵宝市201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估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灵宝市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谈判条件的谈判人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灵宝市201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估项目;
2.2、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建设地点:灵宝市境内;
2.5、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灵宝市境内,共涉及8个乡镇24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项目区规划补充耕地面积约为3000亩,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土地整理后耕地等别评估与登记、信息平台更新和资料整理提交等工作。
3、谈判人资格要求
3.1、谈判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谈判人必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金、设备、人员等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持以下证件于2015年09月14日至2015年0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峡办事处(三门峡市工商联B1506号)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须知
有意谈判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1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3.3 近三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3.4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
注: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24日15时00分;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98-88617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女士 段女士
电话: 13525213906
传真:0371-65585905
灵宝市201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估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灵宝市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谈判条件的谈判人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灵宝市201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估项目;
2.2、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建设地点:灵宝市境内;
2.5、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灵宝市境内,共涉及8个乡镇24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项目区规划补充耕地面积约为3000亩,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土地整理后耕地等别评估与登记、信息平台更新和资料整理提交等工作。
3、谈判人资格要求
3.1、谈判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谈判人必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金、设备、人员等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持以下证件于2015年09月14日至2015年0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峡办事处(三门峡市工商联B1506号)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须知
有意谈判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1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3.3 近三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3.4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
注: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24日15时00分;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98-88617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女士 段女士
电话: 13525213906
传真:0371-6558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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