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第七中学校室内厕所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吉林市第七中学校室内厕所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第七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与规模:室内厕所改造。
2.2工期: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27日。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投标单位还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一级资质除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10、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语言:中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6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4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至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另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00 元/套,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9月24日上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24日上9时30分。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发布。
采购人: 吉林市第七中学校
地 址: 吉林市解放大路175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104493008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吉林高新区创业园A座604室
邮政编码: 132013
电话: 0432-64677990
联系人: 张晶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吉林临江门支行
账 号: 16200716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