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汽车运用与维修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LZG15-423)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汽车运用与维修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LZG15-423)的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汽车运用与维修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LZG15-423)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ZG15-4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俊
项目联系电话:0772-28388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柳州市柳东新区石冲路2号
联系方式:覃有堂 0772-37185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文俊 0772-2838898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幢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清单编号:柳政采1508201),现就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汽车运用与维修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二、采购编号:LZG15-42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汽车运用与维修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9 月 14 日至2015年 9月 22 日止(工作日的9时30分至16时)。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售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投标人须于2015年 10 月 8 日 1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或网上银行的非现金形式足额到达保证金专户,全称;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九洲国际支行,账号:7060 6500 0000 0000 0066;(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 10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投标人须于2015年 10 月 9 日 10 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10月 9 日 10 时 00 分在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本项目开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柳州市第一职业学校 地址:柳州市柳东新区石冲路2号
联系人:覃有堂 联系电话:0772-371856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幢5层
联系人:杨文俊 联系电话:0772-2838898 282086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投标总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性能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技术性能相同时,以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的采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必须本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4.4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9:30 至 2015年09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办库(2003)38号复函解释:“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二、本项目包括以下设备,根据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