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停车场自流平地面及停车设施工程(二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迁安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迁安市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停车场自流平地面及停车设施工程(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迁安市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停车场自流平地面及停车设施工程(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KXZB-2015-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志刚
项目联系电话:0315-76373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迁安市公安局
地址:迁安市兴安大街
联系方式:宋志刚 0315-76373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315-7272436转8010
代理机构地址: 迁安市钢城东路南侧经四路西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包括迁安市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停车场自流坪楼地面7244平方米、标志板、限位器、警示色带等停车设施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自流坪地面施工业绩。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停车场自流平地面及停车设施工程(二次公告) 已由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 以 迁发改审字[2010]5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迁安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