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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新办公楼日常办公办案与生活保障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0: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新办公楼日常办公办案与生活保障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一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委托,对牡丹区人民法院新办公楼日常办公办案与生活保障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单位: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一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MDCG2015-067

四、项目采购内容:

    4.1项目名称:牡丹区人民法院新办公楼日常办公办案与生活保障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

4.2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三个包。

包一、审判桌椅等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

包二、档案智能化管理与安防系统整套设施设备(包括密集架和程控系统设备与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虫、防腐、防磁安全防范系统等档案室全套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包三、厨房设施设备(包括全套厨房用具及保障类工具、用具等足以保障200人用餐)采购与安装项目

4.3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20天之内全部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4.4质保期:所有标包均要求提供不低于1年的上门免费质保;

4.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的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2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5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参加多个包的投标,可兼投兼中。

5.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六、投标报名: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牡丹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政府西侧)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经审计的近2年财务审计合格报告(2013年、2014年);5、企业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7、质保服务承诺函(必须确保各类设施设备2年内无人为与不可抗力因素不破损、不变形、不退色,应用灵活的承诺保证)原件;

以上证件除提供有效原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含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注:1、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2、请各投标人报名时领取各标包的项目清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八、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九、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牡丹区政府网等媒介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地 址: 牡丹区中华路2599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39053050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一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女士      电话:0530-5161399

     邮箱:sdyn8899@163.com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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