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重金属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克什克腾旗重金属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克什克腾旗重金属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内蒙古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克环发(2015)110号文件】批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编号:CFXL-2015026
二、项目名称:克什克腾旗重金属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业主: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预算金额:1223500.00元整(壹佰贰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
四、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备注 |
1 | 离子色谱自动进样器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2 | 顶空进样系统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3 | 热脱附系统(带自动进样器)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4 | 高负压空气颗粒物(重金属)采样器 | 4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5 | 一体化蒸馏仪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6 | 浊度仪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7 | 酸度计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8 | 色度仪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9 | 便携式自动气象站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10 | 便携式水质采样器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11 | LGM黑度望远镜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122.35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
3、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主要设备(离子色谱自动进样器、顶空进样系统、热脱附系统(带自动进样器)、高负压空气颗粒物(重金属)采样器、一体化蒸馏仪、浊度仪、酸度计、色度仪、便携式自动气象站、便携式水质采样器、LGM黑度望远镜)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或年度经销权证明。
4、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须知: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开标现场资格审查。(开标时需携带所有证件原件)
2、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或年度经销权证明。
(6)上述5条所有资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要求:
1、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8日结束,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上述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在克什克腾旗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大厅赤峰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络处。拟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后须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4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 2015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前送达克旗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
十一、开标地点:克旗财政局政府采购大厅。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杨钰娟 电话: 13451335100
采购代理机构:赤峰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婷婷 电话:0476-5229144
赤峰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