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阳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原阳县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原阳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原交采2015GB059号
采购内容为:1.8万亩小麦田用固体颗粒有机肥。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5000亩小麦田用固体颗粒有机肥;
第二标段:5000亩小麦田用固体颗粒有机肥;
第三标段:4000亩小麦田用固体颗粒有机肥;
第四标段:4000亩小麦田用固体颗粒有机肥。
质量要求:有机肥料农资产品符合国家对产品质量和产品有效期的规定和要求;
交货期:签订合同3日内;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具体有机肥参数、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能自行生产所投产品的企业,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且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有省级及以上的有效登记证;提供自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 9 月 14 日至2015年 9月 1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注: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中标产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量送肥到村、供肥到户。完备各供肥点供肥手续,并做好良肥良法配套技术的指导,针对各供肥点开展培训;选择5个典型地块和2个试验示范点,观测记载项目技术应用效果,记录项目相关数据,并做好土壤样品化验分析。项目实施后经土肥站技术检测,土壤有机质提升幅度应达到相关标准。
2)投标总报价应包含货物的购置、装卸、运输及保险、试验、示范、检测、土壤化验、标牌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的费用。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时间,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0 月 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黄河大道中段财政局西邻)。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938737666 电 话:1522593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