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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郑州市中心城区淮河路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1: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就郑州市中心城区淮河路道路大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城区淮河路道路大修改造工程

1.2招标编号:TAHP-2015-173

1.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区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项目规模:约9000万元人民币

1.6招标范围:郑州市中心城区淮河路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大修、桥梁新建和雨污水改造等,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及道路改造工程的监理。

1.7标段划分:

    施工:一标段:华山路(0+000-欧丽路(0+900)段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

          二标段:欧丽路(0+900-工人路(1+940)段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

三标段:工人路(1+940-兴华街(3+010)段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

(其中包含一座新建桥,新建桥在既有桥两侧,长约22米,宽8.5米)

四标段:兴华街(3+010-大学路(4+020)段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

五标段:大学路(4+020-京广南路(5+231)段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

    监理:一标段:施工一、二、三标段施工及保修养护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标段:施工四、五标段施工及保修养护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1.8计划工期:均为8个月

1.9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三标段投标人资质承包范围须包含单跨25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3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4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报名期间)。

2.5 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投报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14日至20159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3号楼2213报名。

3.2报名须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标段)、④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标段)、⑤项目总监资格证书(监理标段)、⑥无在建承诺、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⑧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2获取地点: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3号楼221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101590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先生、李女士

    话:0371-63841160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人:魏女士

        话:0371-6010857067269326

20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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