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航道横沙生产基地防汛设施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口航道横沙生产基地防汛设施及配套工程已由 交通运输部 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维护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国家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上海市横沙岛
2.2 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对长江口航道横沙生产基地1246.55m堤防按照1级堤防标准进行改造,防汛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位加11级风,在引桥和滑道的接岸处建设4座防汛闸门。建设生产及辅助建筑物664平方米,新建门房1座。改建基地管理区道路约4270平方米,相应建设桥梁1座。建设或改造基地管理区供水、供电、消防、绿化、通信、房屋等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长江口航道横沙生产基地防汛设施及配套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防汛海堤加固、防汛闸门建设、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建设、道路桥梁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等。
2.4 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标划分情况:长江口航道横沙生产基地防汛设施及配套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工程监理标划分情况:根据工程施工标的情况,长江口航道横沙生产基地防汛设施及配套工程对应监理标设为一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2015年10月15日~2016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有水运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并具有大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近五年承担过投资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水运工程项目监理至少一项。
3.2 投标人企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财务状况未濒于破产或连续三年亏损;近三年企业未出现重大财务问题。
3.3投标人拟派主要监理人员应为具有相关资质、一定监理业绩、熟悉本项目专业的监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施工期监理基本人员:总监(1人)、总监代表兼质量监理工程师(1人)、专职安全员(1人)、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环保兼绿化监理工程师(1人)、旁站和其他监理人员投标人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进行配置。
2)缺陷责任期监理人员:满足配置缺陷责任期内拟开展的沉降位移观测及建筑物的维护等工作需要。
3)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总监必须持监理工程师证;总监代表兼质量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测量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给排水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环保兼绿化监理工程师必须持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系统安全监理员岗位证书,或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自有并在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的人员。
4)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并以持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的人员优先。
3.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或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投标人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监理责任事故
3.7 无论何种情况,服务期前三个月内,实际到位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不得更换任何监理人员,服务期前三个月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须按发包人的有关规定进行,若未按规定擅自更换或减少现场监理人员的,发包人将对监理人进行处罚和通报。具体详见监理合同附加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月 14日至2015年 9月 18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下详)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工本费 5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 月 8日 10时,投标地点为小木桥路683号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地 址: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邮 编: 200003 邮 编:200003
联系人: 卢立江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 021-53851823 电 话: 021- 62666043-212
传 真: 021-53857177 传 真: 021- 62274938
电子邮件:lulj@cjkhd.com 电 子 邮 件: 562473248@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外滩支行 开 户 银 行:建行上海市延平路支行
账 号: 210085152110001 账 号:31001610509056000639
2015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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