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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容灾备份系统(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09: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公安厅容灾备份系统(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任务书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JLZY-ZC-15966
二、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容灾备份系统(二期)项目
项目情况:
吉林省公安厅容灾备份系统(二期)项目;采购货物名称:备份管理、容灾演练等;数量:一批;用途:容灾备份系统(二期);简要技术规格: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
应符合采购法和吉政发[2009]19号文件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内设有服务机构。
8、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一级)(基本执行级)及以上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及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59142015918日的上午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 2015101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5101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前向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缴纳金额为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101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八、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75.902万,超出预算者采购人不予接受。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公安厅
联系人:邱彦昭
联系电话:0431-82098973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
招标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二道区民丰大街东万通维多利亚湾A4-2-105
邮政编码:130000
    话:(043181100225     
    真:(043186030588
    联 系 人: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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