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院光伏工程实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师院光伏工程实验设备采购项目经楚雄州财政局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师院光伏工程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云旺招CX-CG2015-054;
1.3招标内容:半自动层压机1套、组框机1套、太阳电池组件测试仪1套、反射率测试仪1套、热探针导电类型鉴别仪1套、双电测四探针测试仪1套、单串焊台5套、分选机1套、32路数据采集系统2套、辅助材料1批。规格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1.5交货地点:楚雄师范学院;
1.6质量要求:符合最新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现场购买不邮寄,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验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未授权的无需提供)、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交代理公司留存。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14:00时;
7.2递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8、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14:00 时;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9、本次招标项目预算价:51.5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云南政府采购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媒体发布。
招标人:楚雄师范学院
地 址:楚雄师范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8-301661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联系人:王兴亮
电 话:13987082984
传 真:0878-3028128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