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KV新建工程设计、长春泰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KV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长春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KV新建工程设计、长春泰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KV新建工程设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5-66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用电工程施工图设计。
规模:长春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KV新建工程设计、长春泰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KV新建工程设计。
2.2标段划分:一标段-长春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KV新建工程设计;
二标段-长春泰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KV新建工程设计。
最高投标价上限一标段为:62.7万元,二标段为:49.47万元,资金来源已落实。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设计完成时间: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
2.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每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近三年内具有电力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每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须是电力相关专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文件。
报名资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报名2个标段需提供2份报名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0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每标段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玖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08684626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
联系人:闫琦 电话:0431-81937053 传真:0431-81150785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