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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3 20: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宽城区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宽城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RC2015S333(S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延顺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医院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徐小刚 联系电话:0431-81955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齐延顺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1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长春市宽城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S333(S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宽城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宽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医院,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沉渣分析仪各1台,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完毕

2.4供货地点:长春市宽城区青岛路107号

2.5质量标准:合格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且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范围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采购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授权多家投标的通过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以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单位。

3.4近六个月(2-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拒绝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09月14日至2015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制造商或省级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

7)近六个月(2-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

8)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加盖生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9)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医院

联系人:徐小刚                联系电话:0431-819553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联系人:齐延顺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15

传真:0431-85199868            邮政编码:130021

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且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范围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采购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授权多家投标的通过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以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单位。3.4近六个月(2-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拒绝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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