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所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电梯一台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销售商;
3、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亿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所代理电梯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制造、安装的资质要求;同时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在报名期间内)。
5、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承认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6、厂家或代理商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2012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报名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到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报名。
4.2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上述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95954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