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郑市热电厂供热锅炉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郑市热电厂供热锅炉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郑市热电厂供热锅炉承包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5-268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内容:新郑市热电厂3台75t/h蒸汽锅炉的承包运营。
8、承包年限: 2年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提供资料》。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新郑市检察院查询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四、承包要求:承包运营期限为两年。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五、 报名时间:2015年 9 月 11日至2015年 9 月 21 日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十万元;于2015年 9 月 22 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 9 月 17 日至2015年 9 月 2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0 月 10 日 15 点 30 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371-62699934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339234036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