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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闽江公园南园主入口“帆形张拉膜”更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1 21: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江公园南园主入口“帆形张拉膜”更换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江公园南园主入口“帆形张拉膜”更换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X20151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江滨大道1号

联系方式:王工0591-838357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0591-837062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委托闽江公园南园主入口“帆形张拉膜”更换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FJJX2015115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资格标准:

4.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含膜结构和钢结构的制作、安装的企业)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度下半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

(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3、具备由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颁发的膜结构工程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4、具备由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凭最新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0月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和地点:于2015年10月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开标。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不包括信函、电报、电子邮件或传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且质疑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不含当日),否则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福州市园林局网(http://ylj.fuzhou.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3706268

传  真:0591-83706622

邮  箱:75505956@qq.com

联系人:小郑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资金:

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元)

保证金:

本项目合同包1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35001877607052500636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含膜结构和钢结构的制作、安装的企业)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度下半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4.3、具备由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颁发的膜结构工程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4.4、具备由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最新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委托闽江公园南园主入口“帆形张拉膜”更换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FJJX2015115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资格标准:

4.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含膜结构和钢结构的制作、安装的企业)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度下半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

(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3、具备由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颁发的膜结构工程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4、具备由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凭最新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0月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和地点:于2015年10月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开标。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不包括信函、电报、电子邮件或传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且质疑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不含当日),否则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福州市园林局网(http://ylj.fuzhou.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3706268

传  真:0591-83706622

邮  箱:75505956@qq.com

联系人:小郑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资金:

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元)

保证金:

本项目合同包1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350018776070525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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