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领导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科技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领导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科技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领导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科技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项目;
2.2项目范围: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领导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云南省交通厅“十二五”期间科技教育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2.3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合同包,A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领导任中经济责任审计;B包: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C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各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报多个合同包,但只能中取一个合同包。
2.4服务期限:A包: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工作; B包: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工作;C包: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工作。
2.5服务方式:就地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即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3.5具有2013年至今企业缴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当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注册地址在云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云南省设有已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4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计合同包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7(地址:昆明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5.2 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7(地址:昆明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联 系 人:邓苍蕾
电 话:0871-65305639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4楼
联 系 人:宁静
电 话:0871-65653772、13769159074
传 真:0871-65651070